精神疾病主要是一組以表現在行為、心理活動上的紊亂為主的神經系統疾病。那么,精神疾病有哪些呢?小編為你簡要說明。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為臨床表現的疾病。精神活動包括:認識活動(由感覺、知覺、注意、記憶和思維等組成)、情感活動及意志活動這些活動過程相互聯系,緊密協調,維持著精神活動的統一完整。那么,在醫學上,精神疾病有哪些呢?
精神疾病種類及癥狀
精神疾病主要分為輕型精神疾病與重型精神疾病。常見的輕型精神疾病有神經衰弱、強迫癥、抑郁癥等,常見的重型精神疾病有精神分裂癥等。輕型精神疾病主要是表現在感情障礙(如焦慮、憂郁等),思維障礙(如強迫觀念等),但患者思維的認知、邏輯推理能力及其自知力都基本完好;而重型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的初期患者也可出現焦慮、強迫觀念等表現,但此類患者的認知、邏輯推理能力將會變的很差,自知力也幾乎全部喪失。對由于大腦病變所導致的器質性精神疾病,或中毒性精神疾病需與一般的功能性精神疾病加以區分。輕型精神疾病有以下幾種焦慮癥、強迫癥、恐怖癥等。重型精神疾病有精神分裂癥等。
當機體受到內、外有害因素的作用使腦功能活動失調時,就會發生各類精神疾病。當整個精神活動明顯異?;蛭蓙y,精神活動完整性和統一性受到破壞,就表現為精神疾病;如果主要是精神活動能力受到削弱,而無嚴重持久的精神活動紊亂,就表現為神經官能癥;如果精神活動的發育受阻,就表現為精神發育不全。
精神疾病有哪些?臨床上分為以下幾類:
精神疾病的分類臨床上對疾病的診斷必須有分類學的觀點,精神疾病的分類常有變更,世界各國的分類也不盡一致,但不外乎根據病因、臨床表現和預后進行分類。
根據病因分類
精神疾病大致可分為病因已明和病因未明兩類。病因已明的是指通過現代檢測方法可以找出致病的觀依據的精神障礙,如由腦部疾病,腦以外的各種軀體疾病及外來毒素的中毒等病因所致的精神障礙。病因未明的一類是目前所具有的檢測方法尚不能發現致病的客觀依據的精神疾病。前者器質性精神疾病,后者屬“功能性”精神疾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這種病因不明的“功能性”疾病將會被澄清。目前,這種分類在臨床診斷、治療和科研中仍有實際意義。
根據臨床表現分類
精神疾病一般分為輕型與重型兩大類。輕型是指患者對自身的精神異常有一定的自知力。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動,能保持與環境適應的能力。如神經癥。所謂重型是指患者對自身的精神異常表現沒有自知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動,喪失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又稱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等。這種輕重之分也是相對的,一些重型精神疾病的早期常呈現輕型表現。
根據預后類
某些病因不明的精神疾病,有相似的臨床表現時,可結合病程的長短與預后的好壞進行分類,如精神分裂癥與反應性精神病,前者病程長、預后差;后者病程短、預后好。
精神疾病有哪些?以上就是相關介紹,為我們認清疾病有所幫助。目前對精神疾病的治療主要采取以心理治療(精神治療)和藥物治療結合的方法,一般是以藥物治療為主,以心理治療為輔。